華杰電氣討要1.02億工程款 合同方稱資金緊張未予支付

2017/10/24 15:35      楊鳳 楊鳳

挖貝網訊 10月24日消息,日前,新三板掛牌企業(yè)華杰電氣(831985)為討1.02億工程款,將合同方恒遠(金塔)金太陽電力有限公司(下稱:恒遠金太陽)訴至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此前,恒遠金太陽曾以資金緊張為由未予支付工程款。

2017年3月16日,華杰電氣與恒遠金太陽經過協(xié)商達成一致,簽訂了EPC總承包合同,華杰電氣為恒遠金太陽建設30兆瓦光伏發(fā)電項目。

據了解,該承包合同總價款為2.1億元,于2017年6月30日竣工。雙方約定,在確認計量結果后7天,恒遠金太陽向華杰電氣支付工程進度款。

在項目實際施工過程中,為了能夠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工,享受國家優(yōu)惠電價,華杰電氣精心組織人員加緊施工,于2017年6月28日通過甘肅省電力工程質量監(jiān)督檢查中心站和國家電網甘肅省電力公司酒泉供電公司的驗收,完成了并網發(fā)電驗收工作。

但恒遠金太陽沒有按約定向華杰電氣支付工程進度款及項目建設費用,經華杰電氣多次索要,恒遠金太陽以資金緊張為由未予支付。最終,華杰電氣為維護合法財產權利,依法向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華杰電氣請求法院判令恒遠金太陽履行付款義務,向華杰電氣支付30兆瓦光伏發(fā)電項目建 設工程款及墊付的項目建設費用約1.02億元。

華杰電氣表示,本訴訟尚未開庭,對公司的經營方面的影響尚無法確切估計,目前公司的經營正常。

據挖貝新三板研究院資料顯示,華杰電氣處于電工機械專用設備制造業(yè),是一家集設計、研發(fā)、生產、銷售為一體的風力及光伏發(fā)電專用逆變升壓設備及高低壓成套開關設備生產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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