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上短線交易踩線頻發(fā),而每次發(fā)生短線交易后,普遍對外解釋為不懂交易規(guī)則。近日賽樂奇、海頤威也是如此。即使短線交易收益為零或負,均是違規(guī)之舉,理應受罰,不懂交易規(guī)則不能總成違規(guī)的擋箭牌。
實控人短線交易 未獲收益反虧損
創(chuàng)新層企業(yè)珠海賽樂奇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賽樂奇,證券代碼:834496.OC)9月1日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近日出現(xiàn)短線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資料顯示,截至2017年8月30日,宋家武直接持有賽樂奇股份2524.25萬股,持股比例42.37%,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上述股份為宋家武掛牌前所持有的股票。
公告顯示,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8月30日期間,宋家武以現(xiàn)金交易的方式,連續(xù)5次賣出所持股份,合計12.10萬股,交易金額為104.50萬元;2017年8月30日又以每股10元,買入了1.50萬股股票,交易金額為12萬元。
宋家武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8月30日間買賣公司股票情況如下:
上述短線交易期間,宋家武共賣出12.01萬股,賣出均價為每股8.64元;買入股票1.50萬股,買入均價為每股10元,買賣股票獲得收益-2.04萬元。
宋家武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構成短線交易。《證券法》第四十七條明確規(guī)定: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將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六個月內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上市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證券會在《關于加強非上市公眾公司監(jiān)管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新三板企業(yè)應當遵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因此宋家武構成短線交易。
數(shù)據(jù)顯示,賽樂奇2015年12月2日在新三板掛牌,公司主要從事體外診斷試劑的研發(fā)、生產和銷售。2017年上半年營業(yè)收入為2859.41萬元,同比上期增長42.26%;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701.91萬元,同比增長17.53%。
與賽樂奇同天發(fā)布實控人短線交易公告的還有另一家掛牌公司,北京海頤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海頤威,證券代碼:838609.OC)9月1日公告披露,公司實控人馬海濤于近日出現(xiàn)短線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截至2017年8月23日,馬海濤直接持有海頤威股份480.00萬股,持股比例為40%,為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據(jù)了解,馬海濤在2017年8月24日以每股1元賣出2萬股股票,8月31日又以每股1.05元買入1萬股。其中,通過上述短線操作實際收益為-500.00元。海頤威公告顯示,雖然公司為非上市公公司,但實控人馬海濤認為需比照《證券法》第47條執(zhí)行,將短線交易所得收益歸上市公司所有,董事會應收回馬海濤短線操作收益為0元。
資料顯示,海頤威于2016年8月10日在新三板掛牌,主營業(yè)務為BIM(建筑信息模型)咨詢服務。今年上半年公司營業(yè)收入為186.07萬元,較上年同期減少17.30%;凈利潤虧損497.47萬元,較上年同期減少12.29%。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兩家公司實控人發(fā)生短線交易行為均并未獲得收益,如果只是上繳0元這無痛不癢的處罰,會讓更多公司和股東心存僥幸,頻踩短線交易紅線。
罰款、出層均是前車之鑒
不要以為短線交易沒有獲得收益,上繳0元就可以了,有另一些公司也因短線交易,嘗到了別樣的代價。中科招商投資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中科招商,證券代碼:832168.OC)旗下全資子公司中科匯通在2016年10月12日至10月19日累計賣出“鼎泰新材” 股票1107.61萬股,仍持有“鼎泰新材”股份1446.62萬股,占其總股本的6.20%。
2016年10月19日,中科匯通買入“鼎泰新材”股票2700股。上述交易行為構成短線交易,今年4月28日中科匯通收到證監(jiān)會安徽證監(jiān)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被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7萬元。
除了被罰款外,還有一家掛牌公司因實控人發(fā)生短線交易行為今年還失守了創(chuàng)新層。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國義招標,證券代碼:831039.OC)2017年5月31日發(fā)布了原董事詹國偉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移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實控人廣新集團被調查的公告。公司6月1日公告披露,實控人廣新集團在增持廣東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183)過程中,因工作人員操作失誤導致短線交易,被證監(jiān)會廣東監(jiān)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jiān)管措施。
同時,國義招標還更正了公司2016年年報中“是否存在被調查處罰的事項”的條目。根據(jù)分層管理辦法,因實際控制人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國義招標也被調出了創(chuàng)新層。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jù)這些公司披露的公告顯示,發(fā)生短線交易行為均因誤操作導致。由此也可以看出掛牌公司和當事人自身對新三板交易規(guī)則的不熟悉和對相關法律概念的缺失。此外,有關人士認為,公司短線交易頻發(fā),從某種程度上來看,做市商的溝通交流工作也沒有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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